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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泉市城区民政局工作概况
阳泉市城区民政局是城区政府行政机关组成部门,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1名,主要承接最低生活保障、社区建设、双拥优抚、婚姻登记、老龄、社团管理、收养、行政区划等政府行政工作。
多年来,在城区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下,民政局一班人团结协作,扎实进取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,为全区民政事业的推进和全区“三城十区”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城市低保工作实现动态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管理,为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不断拓展社会救助渠道,全面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,完善贫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制度,社会救助工作初步形成了大病救助与日常救助相结合,大病救助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医疗救助体系。深入推进和谐社区、示范社区建设,发挥近年来基础设施的综合效用,全面加强社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,落实各项待遇和保险,社区干部得到有效调动,有效地促进了全区各项工作的开展。优抚工作强化服务,按时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,认真组织开展拥军拥属工作,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,为创建“双拥模范城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社团登记、收养、老龄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,“行风评议”活动名列前茅。
城区民政局近年来获得奖励情况:
2002年9月,被省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“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”
2002年6月,被省民政厅授予“民政宣传模范集体”
2002年9月,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“全省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先进集体”
2003年9月,被区委、
区政府授予“非典防治先进集体”
2003年12月,被区政府授予“200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”
2003年7月,被区委授予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
2004年10月,被省民政厅授予“2004年度老龄工作先进区”
2004年12月,被省民政厅授予“山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”
2004年8月,被阳泉市委、市政府、市军分区授予“双拥模范区”
2004年5月,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模范单位”
2004年7月,被市民政局授予“2003年度殡葬管理先进单位”
2004年2月,被市民政局授予“2003年民政工作模范单位”
2005年1月,被市民政局授予“2004年度完成目标责任制模范单位”
2005年5月,被市民政局授予“行风‘双评’优秀单位”
2005年4月,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“阳泉市一等功”
2005年1月,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2004年度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”
2005年5月,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2004年度‘双评’先进单位”
2005年4月,被区人大常委会授予“2004年度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优秀承办单位”
2005年4月,被区政协授予“提案承办优秀单位”
2005年7月,被区委授予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”
2005年7月,被区委授予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
2006年5月,被市民政局授予"民政工作先进集体"
2006年5月,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2005年度‘双评’先进单位”
2007年9月,被省政厅授予"全省民政宣传理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"
2007年7月,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"拥军优属先进集体"
2007年5月,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2006年度‘双评’先进单位”
2008年1月,被市民政局授予"民政工作先进单位"
2008年5月,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2007年度‘双评’先进单位”
2008年7月,被评为“区先进基层党组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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